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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(研院〔2024〕37号)

来源:培养科 发布时间:2024-08-08 作者:劳德祥 校对:于夫 审核:毛宇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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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培养单位、有关导师和研究生:?

根据《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》(桂医大研〔202254号),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,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,现将我校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

2022级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及2022级在职博士研究生;往年因休学等原因转为2022级的研究生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(一)完成时间

各培养单位应于2024831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。

(二)具体要求

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,具体要求详见《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》(内网网址:http://www.benbentubc.com/pygz/pygz_gzzd/t162828.html)。

三、考核结果说明

(一)中期考核结果为“通过”者,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培养。

(二)中期考核结果为“不通过”者,将给予6个月考察期,研究生需在考察期内完成整改,并重新进行考核。6个月内未能完成整改并重新考核者,或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,须延迟1年毕业(不得超出最长学习年限)。

(三)如无法按照培养计划进度进行中期考核者,应在培养单位进行中期考核前1周提交延期申请,延期应在6个月内;延期6个月以上者,原则上要延迟1年毕业(不得超出最长学习年限)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(一)各教研室要统筹安排好中期考核的各项工作,在中期考核开展前1周安排好考核时间、地点并上报培养单位。培养单位汇总填写《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,并发送到邮箱gxmuedupyk@163.com

(二)中期考核完成后,各培养单位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打印“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”,加盖部门公章后将纸质版于202493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科(校本部留43303-1办公室)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研究生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过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,请各培养单位和导师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、严格把关,做好本阶段的中期考核工作。

(二)各培养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中期考核开展抽查督导,研究生院也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督导。

(三)未尽事宜,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,联系人及电话:劳德祥,0771-53583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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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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