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招生科 发布时间:2024-05-11 作者:贾晓栋 校对:于夫 审核:李新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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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考生:
《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,现公布如下:
一、招生指标
(一)全日制博士研究生
2024年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共274个,其中学术学位为128个,专业学位为146个。
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有硕博连读、“申请-审核”制和统考三种形式。2023年11月我校通过硕博连读和“申请-审核”制两种招考类型,已经录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5人,因此128个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中,还剩余103个用于本次统考招生。
(二)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在职博士研究生)
2024年我校拟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约300名,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不多于3名(含)在职博士研究生。
二、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
(一)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
序号 | 报考学科 | 复试资格分数线 | ||
英语(分) | 专业基础课(分) | 专业课(分) | ||
1 | 基础医学 | 64 | 60 | 60 |
2 |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(社会医学与公共卫生管理) | 55 | 60 | 60 |
3 |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(不含社会医学与公共卫生管理) | 50 | 50 | 60 |
4 | 药学 | 54 | 55 | 60 |
5 | 临床医学(学术学位) | 56 | 60 | 60 |
6 | 口腔医学(学术学位) | 54 | 50 | 60 |
7 | 临床医学(专业学位) | 54 | 55 | 60 |
8 | 口腔医学(专业学位) | 50 | 50 | 50 |
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,按差额比例不低于1:1.2的原则划定复试资格分数线。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复试资格分数线及以上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(考生名单见附件1)。
(二)在职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
我校2024年在职博士研究生考生,外语考试成绩总分(标准分)达到29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复试(考生名单见附件2)。
特别提醒: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规定,对于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分数低于300分进入复试并录取的考生,入学后必须再次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分数达到总分(标准分)300分及以上,方可获得申请博士学位资格。
三、复试形式和内容
(一)复试形式
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。
(二)复试时间
2024年5月16日—17日(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科确定并另行通知)。
(三)复试主要内容
复试考核坚持能力、素质与知识并重,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实践技能的考查。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。
1.复试成绩满分100分,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核(20分)、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(60分)、综合素质(20分)。
(1)外语能力考核(20分)
考核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语表达与交流的能力。现场随机抽取1—3个题目提问考生有关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内容(10分)以及专业外语文献阅读翻译(10分)。
(2)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(60分)
①实践技能/科研素质考核(30分):
实践技能考查:对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要进行相应实践技能考查。主要考察考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科研素质考查:对所有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考生,主要考察其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。
②专业素质能力考核(30分):考核考生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与实践情况、基本知识与技能,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运用所学知识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。
(3)综合素质(20分)
复试小组通过提问、交流、观察等方式,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、心理素质、人文素质、表达沟通能力、职业精神等。
(4)心理测试
由学校统一组织,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考生按要求完成网上测试。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,在复试录取过程中仅作为参考。
2.随机抽取复试试题。各学科需提前准备一定数量的试题库,复试现场以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进行。
(四)复试成绩评定
复试成绩(满分100分)=外语能力考核(20%)+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(60%)+综合素质(20%);合格分数为60分。
(五)录取成绩
1.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成绩
录取成绩=(英语成绩+专业基础课成绩+专业课成绩)÷3×50%+复试成绩×50%;录取成绩≥60分为合格。
2.在职博士研究生录取成绩
复试成绩等同于录取成绩,录取成绩≥60分为合格。
四、录取名单确定
(一)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确定
各二级学院(单位)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指标分配方案,按成绩择优录取(录取成绩需为合格)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入调剂阵列。
(二)在职博士研究生
各二级学院(单位)根据本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指标分配方案,按录取成绩择优录取(录取成绩需为合格)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入调剂阵列。各专业排名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如录取成绩相同,则按初试成绩依次择优录取。
(三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录取:
1.录取成绩不合格(<60分);
2.复试成绩不合格(<60分);
3.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;
4.考试违纪或作弊;
5.其他不符合条件情况。
五、信息公布及申述复议
(一)信息公布
复试分数线、复试要求、工作方案、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,各二级学院(单位)和个人均无权向社会公布。
(二)实行申诉复议制度
学校和各二级学院(单位)保证投诉、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,在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及时妥善受理投诉和申诉。相关情况调查属实的,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二级学院(单位)进行复议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招生科(南宁-校本部留4栋4楼409办公室),联系人及电话:卢老师、贾老师,0771-5356491。
附件:1.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
2.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
广西医科大学
2024年5月11日
通讯地址: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、研工部邮编:530021 研工部部长、研究生院院长信箱:yjsyyb401@163.com
版权所有: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、研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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